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 | |||||||||||||||||||||||||||||||||||||||||||||||||||||||||||||||||||||||||||||||||||||||||||||||||||||||||||||||||||||||||||||||||||||||||||||||||||||||||||||||||||||||||||||||||||||||||||||||||||||||||||||||||||||||||||||||||||||||||||||||||||||||||||||||||||||||||||||||||||||||||||||||||||||||||||||||||||||||||||||||||||||||||||||||||||||||||||||||||||||||||||||
1 总 则 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1.0.3 本标准控制的住宅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为主。 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2 术 语 2.0.1 住宅工程 供人们居住的建筑。 2.0.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2.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 3.0.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采取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0.3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0.4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3.0.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3.0.6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列入监督重点。 3.0.7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 3.0.8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相关资料。 3.0.9 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要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规定材料进场需复验的要检查复验报告。 3.0.10 住宅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应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4 地基基础工程 4.1 地基基础产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 4.1.1 设计 1 地基基础设计应明确沉降控制值(沉降和差异沉降),对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2条等规定的,必须进行变形验算,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表4.1.1-1的相应允许值。 表4.1.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注:t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从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应采用多种类型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如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磨擦桩、端承桩等),当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地基基础方案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 3 建筑物地基基础采用桩基时,同一结构单元桩端应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层上。 4 层数超过相差超过10层或平面布置复杂的建筑物,应设置沉降缝;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沉降后浇带。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封顶或沉降速率达到稳定标准、预估沉降差 异可满足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封堵。 5 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时间,应进行沉降观测。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测量精度不低于Ⅱ级。工程竣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沉降观测应继续进行。 4.1.2 施工 1 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 施工机械必须鉴定合格,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标定且能保证正常工作,主要工种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 施工中采用的钢材、水泥、砂子、外加剂、预制构件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要进行外观等检查,需要进场检验的应按规定抽样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 采用桩基和地基处理的,若缺乏地区经验时,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工艺试验。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或地基处理后承载力特征值fspk应按规范根据静载荷试验确定。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处)。 5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预制桩、沉管灌注桩等应严格控制压力值(电流值、锤击数),来确保进入持力层和进入持力层深度,钻孔(人工挖孔)灌注桩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 6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砂土、粘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周边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 7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验收前,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地基强度)、承 载力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
4.2 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 4.2.1 设计 1 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在有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夹层土层中,在没有可靠措施时,不宜采用挖孔桩。 2 水泥土搅拌法不应用于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 有腐蚀性的土的处理。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基适用性。 3 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10%时,桩端应有防滑措施。 4.2.2 施工 1 桩基施工时应严格监测,垂直偏差应小于0.5%;采用沉管复打时,应保证两次沉管的垂直度的一致;施工中遇大块石等障碍物导致桩身(管)倾斜时,应及时予以清除或处理。 2 对预制桩进场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进行破损和抗弯试验(管桩,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每进场300节必须各抽一节做破损检验和见证取样抗弯验),对桩身开裂等超过规定的不合格桩不应使用。 3 灌注桩混凝土浇筑 1) 浇筑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和地下水位0.5-1.0m以上,确有困难时,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少于2m,混凝土浇筑测量桩顶标高,当混凝土充盈系数异常(1.0小于或大于1.3)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在有承压水的地区,应采用坍落度小、初凝时间短的混凝土,混凝土的浇筑标高应考虑承压水头的不利影响。 3) 钢筋笼应焊接牢固,并采用保护块(水下混凝土每2-3m设立一层,每层3-4块)、木棍、吊筋固定,以控制钢筋笼的位置。 4 沉管灌注桩 1) 预制桩尖的强度和配筋应符合要求,拔管之前,先测量孔内深度,以防预制桩尖进入桩管。 2) 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土层1-1.2m/min,软土地区0.6-0.8m/min,在地质软硬层分 界处,可采用停震反插。 3) 复打桩复打拔管后,应清除管壁泥土;反插时,反插深度不应大于活瓣桩尖的2/3或不大于0.5-1.0m。 5 钻孔灌注桩 1) 护筒底部应安放在不透水层并保证稳定。 2) 泥浆护壁钻孔桩在钻进过程中及清孔前,应在泥浆顶部和孔底分别测量泥浆性能,泥浆比重一般为1.1-1.3,在卵石、砂卵石或塌孔回填重钻孔时,应为1.3-1.5;在钻进过程中应保证护筒内的水头高度高于地下水位1-2m以上。 3) 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和和沉渣仪分别测量孔径和沉渣厚度,数量均不少于总桩数的 10%;挤扩桩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全数检查扩径尺寸。 4) 泥浆护壁钻孔桩二次清孔后2h内(嵌入遇水软化、膨胀岩中的桩基0.5h内)必须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重新清孔;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导管连接密封性进行水压试验,浇筑过程中导管埋深应控制在1-6m,每次拆除导管长度不应大于5m,在每次拔管和拆除导管前,应测量导管内外的混凝土标高。 6 人工挖孔桩 1) 采用砖砌护壁时,不应干码堆砌,砌体、砌筑质量及砂浆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砌体验收规范的要求,砌体与土体之间必须用M5.0以上的砂浆填实。 2) 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土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 3)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水排除干净,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积水或帮淋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 7 水泥搅拌桩 1) 施工前对局部泥炭土、有机质土、暗塘(浜)进行挖除换土,对松散填土区宜采取压实处理措施。 2) 计量(压力、灰浆泵入量、深度等 )器具应经标定并保证正常工作。 3) 施工中保证供浆的连续性,控制水灰比、喷浆压力(0.4-0.6Mpa)、喷浆提升速度(0.3-0.5m/min)和每米每次的喷浆量并专人记录;因故停浆时,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 以下0.5m处,待恢复时提升喷浆。 4) 水泥土搅拌桩应在成桩7d内,按总桩数的2%,用轻便触探检查桩身均匀性和判断桩身强度;成桩7d后,按总桩数的5%,开挖桩头检查搅拌均匀性和成桩直径。 8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压坏(偏)已施工的桩基等;表层土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保证机械行走过程中的稳定性;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表层采取铺垫等压实处理措施。
5 地下防水工程 5.1 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 5.1.1 混凝土裂缝、渗水 1 设计 1)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和毛细管水对结构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周围水文地质变化的影响确定设防高度。 2) 地下室墙板宜优先采用变形钢筋,配筋应细而密,网片钢筋间距应≤150mm,分布宜均匀;水分分布钢筋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对水平断面较大变化处,宜增设抗裂钢筋。 3) 地下结构用混凝土,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自防水混凝土设计时,应采取预防混凝土收缩的措施。 4)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平面形状、荷载、地区变化等合理设置后浇带和变形缝。 5)设计图中,应注明或绘制加强带、后浇带、变形缝和施工缝等构造详图。 2 材料 防水混凝土掺入的外加剂掺合料应按规范复试符合要求后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3 施工 1) 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 2) 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的低碳钢丝不应接触模板。固定模板而穿过的螺栓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并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 3) 采用预拌混凝土,其质量指标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时应加强现场监控力度,安排专人检测混凝土的坍落度,其和易性应满足要求。 4) 混凝土采用分层浇筑,泵送混凝土每层厚度宜为500-700mm,插入式振动器分层捣固,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 5) 防水混凝土水平构件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双层草袋浇水养护,竖向构件宜采用喷 涂养护液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5.1.2 变形缝渗、漏水 1 设计 1) 地下工程的变形缝宜设置在结构截面的突变处、地面荷载的悬殊段和地质明显不 同的地方。 2) 地下工程宜减少变形缝。当必须设置时,应根据该地下水压、水质、防水等级、地基和结构变形情况,选择合适的构造形式和材料。 2 材料 当地下水压大于0.03Mpa,环境温度在50℃以下,且不受强氧化剂作用,变形量较大时,可采用埋入式止水带和表面附贴式橡胶止水带相结合的防水形式,变形缝内还可嵌止水条止水;对环境温度高于50℃外的变形缝,可采用2mm厚的紫铜片或3mm厚不锈钢等金属止水带;有油类侵蚀的地方,可选用相应的耐油橡胶止水带或塑料止水带;无水压的地下工程,可用卷材防水层防水。 3 施工 1) 地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地下水位低于防水混凝土500mm以上,并应排除地下水。 2) 金属止水带宜折边,连接接头应满焊、焊缝严密。 3) 用木丝板和麻丝或聚氯乙烯泡沫塑料板作填缝材料时,随砌随填,木丝板和麻丝应经沥青浸湿。 4) 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带施工时,严禁在止水带的中心圆圆环处穿孔,应埋设在 变形缝横截面的中部,木丝板应对准圆环中心。止水带接长时,其接头应锉成斜坡,毛面搭接,并用相应的胶粘剂粘结牢固。金属止水带接头应采用相应的焊条仔细满焊。 5) 采用膨胀止水带嵌缝,止水带必须具有缓胀性能,使用时,应防止先期受水浸泡膨胀。 6) 表面附贴式橡胶止水带的两边,填防水油膏密封。金属止水带压铁上下应铺垫橡胶垫条或石棉水泥布,以防渗漏。 5.1.3 后浇带部位渗漏、漏水 1 设计 1) 后浇带部位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并有构造详图。 2) 后浇带混凝土应采取抗裂措施。 3) 后浇带缝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2 施工 1) 底板、顶板不宜留施工缝,底拱、顶拱不宜留纵向施工缝。 2) 墙体不应留垂直施工缝。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3) 后浇带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并凿到密实混凝土,再铺设去石水泥砂浆。浇筑混凝土时,先浇水湿润,再及时浇灌混凝土,并振捣密实。 4) 后浇带混凝土应进行养护。
5.2 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 5.2.1 设计 1 应选用耐久性和延伸性好的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作地下柔性防水层,且柔性防水层应设置在迎水面。 2 柔性防水层的基层宜采用1∶2.5水泥砂浆找平。 5.2.2 施工 1 找平层表面应清理干净、干燥,如有污物、油渍等,应洗刷干净,晒干后方可施 工。 2 柔性防水层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至垫层300mm以下。 3 柔性防水层前,先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宜采用满贴法铺贴,确保铺贴严密;防水材料应薄涂多遍成活。 4 柔性防水层的施工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 柔性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砌体工程 6.1 砌体裂缝 6.1.1 设计 1 建筑物外围结构应采用符合节能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保温措施,且优先采用外墙外保温措施。 2 建筑物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3 顶层圈梁、卧梁高度不宜超过300mm。有条件时(防水及建筑节点处理较好)宜在顶屋盖和墙体间设置水平滑动层。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应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积高度应不大于300mm。 4 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6φ@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厚度不小于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 5 顶层门窗洞口过梁宜结合圈梁通长布置,若采用单独过梁时,过梁伸入两端墙内每边不少于600mm,且应在过梁上的水平灰缝内设置2-3道不小于2φ6@300通长焊接钢筋网片。 6 顶层及女儿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或采用预拌混凝土砂浆。 7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当墙长大于5m时,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应增设高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8 当框架顶层填充墙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粉刷应采取满铺镀锌钢丝网等措施。 9 屋面女儿墙不应采用轻质墙体材料砌筑。当采用砌体结构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 m的构造柱和厚度不少于120mm的钢筋混凝土压顶。 10 洞口宽度大于2m时,两边应设置构造柱。
6.1.2 材料 1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2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不应小于28d,不宜小于45d;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6.1.3 施工 1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底板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2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应折弯压入砖缝。拉结筋宜采用预埋法留置。 3 填充墙采用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框架柱与墙的交接处宜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4 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5 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再抹灰,并不少于30d。 6 每天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8m以下,并应采取严格的防风、防雨措施。 7 严禁在墙体上交叉埋设和开凿水平槽;竖向槽须在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用机械开凿,且在粉刷前,加贴钢丝网片等抗裂材料。 8 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6.2 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6.2.1 材料 砌筑砂浆宜优先用预拌砂浆,预拌砂浆的性能应满足莎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的规定。 加气混凝土、小型砌块等砌筑砂浆宜使用专用砂浆。 6.2.2 施工 1 砖砌体工程应采用“三一法”砌筑;砌块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应超过500mm,且应保证顶头缝砂浆饱满密实。 2 应严格控制砖砌筑时的含水率。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砌筑时块体材料表面不 应有浮水,各种砌体砌筑时,块体材料含水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粘土砖、页岩砖:10%-15%。 2) 灰砂砖:8%-12%。 3)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5%-8%。 4) 加气混凝土砌块:≤15%。 5) 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20%。 6) 混凝土砖和小型砌块:自然含水率。 砌筑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在现场对含水率进行抽查。 3 施工洞、脚手眼等后填洞口补砌时,应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外墙等防水墙面的洞口应采用防水微膨胀砂浆分次堵砌,迎水面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刷。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6.3 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 6.3.1 设计 1 卧室、起居室(厅)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走道、楼梯平台及作贮藏间、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的(半)地下室,其净高不应低于2m;楼梯梯段净高不应低于2.2m。 2 住宅公用外门、进户门及其它内门的门洞最小尺寸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要求,其尺寸不应包括装饰面层厚度的净尺寸。 6.3.2 施工 1 砌体施工时应设置皮数杆,皮数杆上应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测量记录,并及时报监理验收。 2 装饰施工前,应认真复核房间的轴线、标高、门窗洞口等几何尺寸,发现超标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2 室内尺寸允许偏差应为符合下列规定: 1)净高度为±18mm。 2)室内与垂直线偏差小于0.3%,且小于15mm。 3)楼板水平度:5mm/2m。
7 混凝土结构工程 7.1 混凝土结构裂缝 7.1.1 设计 1 住宅的建筑平面应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应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应调整平面或采取构造措施。 2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应小于90mm。 3 当阳台挑出长度L≥1.5m时,应采用梁式结构;当阳台挑出长度L<1.5m且需采用悬挑板时,其根部板厚不小于L/10且不小于120mm,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4 建筑物两端端开间及变形缝两侧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其他开间宜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其它外墙阳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应小于2000mm。 5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应力集中处,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图7.1.1-1
图7.1.1-2(hw≥450mm时) 8 钢筋混凝土现浇墙板长度超20m时,钢筋应采用细而密的布置方式,钢筋的间距宜≤150mm。 9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 10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 7.1.2 材料 1 水泥宜优先采用早期强度较高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批次、出厂日期和进场的数量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2 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12%。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3 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 4 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粗骨料的用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5 预拌混凝土应检查入模坍落度,取样频率同混凝土试块的取样频率,但对坍落度有怀疑时应随时检查,并作检查记录。高层住宅混凝土坍落度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 7.1.3 施工 1 模板和支撑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 定性,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应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拆模时,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2 现场自拌混凝土时,其配合比应根据砂石的含水率进行调整,每盘材料要进行计量(重量)。 3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的钢筋保护支架,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4 现浇板中的管线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水管严禁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 5 楼板、屋面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搭设可靠的施工平台、走道,施工中应派专人护理钢筋,确保钢筋位置符合要求。 6 现浇板浇筑时,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 7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大于60d后再施工,浇筑时,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混凝土强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8 预制楼板安装时,必须先找平,后座浆。相邻底下口必须留缝,缝隙宽为15-20mm,预制楼板的板缝宜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细石混凝土隔层灌缝,并分二次浇捣灌实,板缝上、下各留5-10mm凹槽,待细石混凝土达到70%后,方可加荷载;其板底缝隙宜在平顶抹灰前加贴200mm的耐碱网格布,再进行平顶灰施工。 9 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保湿养护: 1) 根据气候条件,淋水次数应能使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2) 用塑料布覆盖养护,应全面将混凝土盖严,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3) 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淋水。 4) 对不便淋水和覆盖养护的,宜涂刷保护层(如薄膜养生液等)养护,减少混凝土 内部水分蒸发。 10 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确定: 1)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2)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能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11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 Mpa时,不应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 Mpa时,不应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采取措施,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7.2 混凝土保护层偏差 7.2.1 材料 严禁使用碎石及短钢筋头作梁、板、基础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梁、板、柱、墙、基础的钢筋保护层宜优先选用塑料垫卡支垫钢筋;当采用砂浆垫块时,强度应不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mm×40mm。 7.2.2 施工
图7.2.2 2 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小于10mm时,应采用钢筋支架支撑钢筋,支架间距为: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mm,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mm;支 架与受支承钢筋应绑扎牢固。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mm时,可采用马蹬作支架。马蹬在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大于800mm,并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当板厚h≤200mm时马蹬可用φ10钢筋制作;当200mm≤h≤300mm时,马蹬应用φ12钢筋制做;当h>300mm时,制作马蹬的钢筋应适当加大。
7.3 混凝土构件的轴线、标高等几何尺寸偏差 7.3.1 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应由专人进行,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校验。 7.3.2 主体混凝土施工阶段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监理单位要对其进行复核。 7.3.3 模板支撑完成后,要测量、校正模板的标高和平整度,若有偏差随时调整。 7.3.4 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2延长米内设置一处。 7.3.5 楼(地)面水平结构构件施工完成后,在柱、墙上抄出水平控制线,以控制住宅工程的建筑标高。 7.3.6 模板的背楞统一使用硬质木材或金属型材,统一加工尺寸。浇筑混凝土墙板、柱时,在现浇楼面埋设φ48的钢管,增设斜撑,以增强模板的刚度和平整度。 7.3.7 根据混凝土的侧压力,墙、柱自楼面向上根据施工方案采取下密上疏的原则布置对拉螺栓。 7.3.8 模板支撑完成后,要全面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 楼地面工程 8.1 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 8.1.1 设计 1 面层为水泥砂浆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 2 细石混凝土面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8.1.2 材料 1 宜采用早强型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 选用中、粗砂,含泥量≤3%。 3 面层为细石混凝土时,细石粒径不大于15mm,且不大于面层厚度的2/3;石子含泥量应≤1%。 8.1.3 施工 1 浇筑面层混凝土或铺设水泥砂浆前,基层应清理干净并湿润,消除积水;基层处于面干内潮时,应均匀涂刷水泥素浆,随刷随铺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面层。 2 严格控制水灰比,用于面层的水泥砂浆稠度应≤35mm,用于铺设地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应≤30mm。 3 水泥砂浆面层要涂抹均匀,随抹随用短杆刮平;混凝土面层浇筑时,应采用平板振捣或辊子滾压,保证面层强度和密实。 4 掌握和控制压光时间,压光次数不少于2遍,分遍压实。 5 地面面层24h后,应进行养护,并加强对成品的保护,连续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用防冻施工措施。
8.2 楼梯踏步阳角开裂或脱落、尺寸不一致 8.2.1 踏步阳角开裂或脱落 1 设计 应在阳角处增设护角。 2 施工 1) 踏步抹面(或抹底糙)前,应将基层清理干净,并充分洒水湿润。 2) 抹砂浆前应先刷一度素水泥浆或界面剂,并严格做到随刷随抹。 3) 砂浆稠度应控制在35mm左右。抹面工作应分次进行,每次抹砂浆厚度应控制在10mm之内。 4) 踏步平、立面的施工顺序应先抹立面,后抹平面,使平立面的接缝在水平方向,并应将接缝搓压紧密。 5) 抹面(或底糙)完成后应加强养护。养护天数为7-14d,养护期间应禁止行人上下。正式验收前,宜用木板或角钢置于踏级阳角处,以防被碰撞损坏。 8.2.2 踏步尺寸不一致 1 楼梯结构施工阶段,踏步、模板应用木模板制作,尺寸一致。 2 计算楼梯平台处结构标高与建标高差值,经此差值控制地面面层厚度。 3 统一楼梯面层做法,若平台与踏步面层做法不一致,应在梯段结构层施工时调整结构尺寸。 4 面层抹灰时,调整楼面面层厚度使楼梯踏步尺寸统一。
8.3 厨、卫间楼地面渗漏水 8.3.1 设计 1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2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地面除门洞外,应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他房间地面低30mm以上。 3 主管道穿过楼面处,应设置金属套管。 8.3.2 施工 1 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洞口形状上大下小。 2 PVC管道穿过楼面,宜采用预埋接口配件的方法。 3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管周进行24h蓄水试验,不渗不漏后再做防水层。 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5 地面找平层朝地漏方向的排水坡度为1%-1.5%,地漏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6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不渗不漏为合格。 7 烟道根部向上300mm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8 卫生间墙面应用防水砂浆分2次刮糙。
8.4 底层地面沉陷 8.4.1 设计 1 应根据不同的土质确定基土的压实系数。 2 软弱基土厚度不大时,宜采用换填土;当软弱土层较厚时,宜采用石灰桩加固或表层夯实后铺设200mm厚毛石,再铺碎石。 3 软弱基土上的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并应配置Φ6及以上双向钢筋网片,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8.4.2 施工 1 地面基土回填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及腐质土。 3 回填土应按规范要求分层取样做密实度实验,压实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
9 装饰装修工程 9.1 外墙空鼓、开裂、渗漏 9.1.1 基层处理 1 混凝土面凹凸明显部位应事先剔平或用1∶3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 2 粉刷或化学毛化前,均应清除墙面污物,前提前浇水湿润(内湿面干)。 3 混凝土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进行化学毛化处理;轻质砌块基层应采取化学毛化或满铺网片等 措施来增强基层的粘结力。 4 外墙脚手孔及洞眼应分层塞实,并在洞口外侧先加刷一道防水增强层。 5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必须铺设抗裂网或玻纤网,与各基体间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9.1.2 外墙抹灰 1 设计 1)面层粉刷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2)抹灰面层必须设置分格缝。 2 施工 1)刮糙不少于两遍,每遍厚度宜为7-8mm,但不应超过10mm;宜为7-10mm。 2)外墙抹灰用砂含泥量应低于2%,细度模数不小于2.5。严禁使用石粉和混合粉。 3)混凝土或烧结砖基体上的刮糙层应为1∶3水泥防水砂浆,轻质砌体上宜为 1∶1∶6防水混合砂浆。 4)每一遍抹灰前,必须对前一遍的抹灰质量(空鼓、裂缝)检查处理(空鼓应重粉,只裂不空应用水泥素浆封闭)后才进行;两层间的间距时间不应少于2-7d,达到冬季施工条件时,不应进行外墙抹灰施工,各抹灰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应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 5)抹灰层总厚度≥35mm且≤50mm(含基层修补厚度)时,必须采用挂大孔钢丝网片的措施,且固定网片的固定件锚入混凝土基体的深度不应小于25mm,其他基体的深度不小于50mm;抹灰层总厚度超过50mm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加强措施。 6)外窗台、腰线、外挑板等部位必须粉出不小于2%的排水坡度,且靠墙体根部处应粉成圆角;滴水线宽度应为15-25mm,厚度不小于12mm,且应粉成鹰嘴式。 9.1.3 外墙饰面砖 1 设计 1) 应选择吸水率小、强度高的饰面砖。 2 )外墙保温层上不宜粘贴饰面砖,否则应按有关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施工 1) 饰面砖粘贴前,对基层质量应进行检查、修补,基层应无空鼓、裂缝,清理干净、浇水湿润(面干内潮)后才进行铺贴。 2) 饰面砖铺贴应先选择专用胶粘剂 或粘结砂浆,粘结砂浆应饱满,缝隙内的粘结砂浆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3) 饰面砖嵌缝材料宜选用嵌缝剂或1∶1-1.5水泥砂浆,嵌缝时必须采用抽缝条反复抽压密实、光滑,严禁出现砂眼和裂纹。 4) 外墙饰面砖应按规定进行粘结强度检测。 9.1.4 外墙饰面板 1 设计 1) 设有外保温的墙面不得采用湿做法饰面板。 2) 干挂饰面板安装的预埋件和连接件安装固定后,外墙面宜设置一道防水层(抹防水砂浆或做柔性防水)。 3) 砌体上设置的后置埋件必须采用穿墙螺栓。 4) 湿做法饰面板工程必须设置钢筋网,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500mm。钢筋网设置在空心砖或轻质砌块的墙体上时,固定点应采用穿墙钢筋或预埋混凝土预制块的方法固定,其混凝土预制块上应设置预埋件。 2 施工 1) 采用湿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其板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2) 饰面板铺贴(干挂)时,应剔除有色纹、暗缝和隐伤等缺陷的板材。 3) 后置埋件必须做现场拉拔强度试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贴装饰面板。 4) 干挂饰面板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封缝,胶缝厚度不应小于3mm。 5) 湿做法饰面板应采用不锈钢丝或钢丝固定,采用大理石胶或生石膏浆座缝,并及时清理缝隙外表面的胶液或浆液。 6) 湿做法饰面板灌浆前,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从内侧将缝隙堵实后,再灌1∶3干硬 性水泥砂浆,并应分层浇灌,分层振捣密实,且分层高度不宜大于板高的1/3,也不宜大于200mm。
9.2 顶棚裂缝、脱落 9.2.1 顶棚粉刷 1 对平整度好,且无外露钢筋或铁丝的混凝土板底,宜采用免粉刷直接批腻子的做法(厨房、卫生间等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宜采用)。批腻子前应先清理干净板底污物,并先批一至两遍聚合物青水泥腻子,再批聚合物白水泥腻子。每遍厚度不应大于0.5mm,总厚度不宜大于2mm。 2 抹灰顶棚遥混凝土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批界面剂,或甩聚合物砂浆毛点等措施进行毛化处理,基层修补同外墙。 3 混凝土的刮糙层宜采用1∶3聚合物水泥砂浆,面层宜采用掺有抗裂纤维的1∶1∶6混合砂浆。 4 木质基层必须铺设一层钢丝网片,并钉压牢固。用1∶1∶6混合砂浆打底,再用掺有抗裂纤维的1∶1∶6混合粉面。 5 混凝土基层采用化学毛化处理和抹灰前,应清除干净污物,喷水湿润(面干内潮)后,才能进行毛化处理或抹灰。化学毛化处理后应喷水养护。 9.2.2 纸面石膏板吊顶 1 设计 1) 应采用φ6及以上的金属吊杆,其吊杆间距为800-1000mm,距主龙骨端部不应大于300mm;吊杆长度1.5m时,应设置反支撑。 2) 宜优先选用轻钢龙骨,其主龙骨壁厚不应小于1.2mm,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2 材料 应选择强度高、韧性好、发泡均匀、边部成型饱满的石膏板。 3 施工 1) 石膏板的纵向应垂直通长覆面龙骨,相邻板块端部应错开。 2) 自螺栓间距为150-170mm,但不得大于200mm。应采用自攻枪一次性垂直打入并紧固,螺钉头埋入石膏板表面不小于0.5mm。 3) 板与板之间的缝隙应为八字缝,宽度宜为8-10mm,采用专门的石膏腻子嵌缝,待嵌缝腻子基本干燥后,再贴抗拉强度高的接缝带。
9.3 门窗变形、渗漏、脱落 9.3.1 设计 1 设计应明确外门窗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必性三项性能指标。1-6层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不低于3级,水密性不低于2级;7层以上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不低于4级,水密性不低于3级。 2 组合门窗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应左右或上下贯通,并直接锚入洞口墙体上。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樘应不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 3 铁合金窗的型材壁厚不得小于1.4mm,门的型材壁厚不得小于2mm。 4 塑料门窗的型材必须选用与其匹配的热镀锌增强型钢,型钢壁厚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但不小于1.2mm。 5 选用五金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并与门窗相匹配。平开门窗的铰链或撑杆等 应选用不锈钢或铜等金属材料。 9.3.2 施工 1 安装完毕后,按有关规定、规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2 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后,再实施外框固定。外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宽度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 3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钢片连接固定,镀锌钢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从距离转角180mm处开始设置,中间间距不大于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4 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5 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装饰面为粉刷层时,应贴“⊥”型塑料条做槽口。 6 打胶面应清理干净干燥后方可施打,并应选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将密封胶施打在涂料面层上。 7 塑料门窗五金安装时,必须设置金属衬板,其厚度不应小于3mm。紧固件安装时,必须先钻孔,后拧入自攻螺钉。严禁直接锤击打入。 8 为防止推拉门窗扇脱落,必须设置限位块,其限位块间距应不小于扇宽的1/2。
9.4 栏杆高度不够、间距过大、连接固定不够、耐久性差 9.4.1 设计 1 栏杆抗水平荷载:住宅建筑不应小于500N/m,人流集中的场所不应小于1000N/m。 2 栏杆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耐候性和耐久性材料,阳台、外走道和屋顶等 遭受日晒雨淋的地方,不得选用木材和易老化的复合塑料等。金属型材壁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锈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1.5mm,一般杆件不宜小于1.2mm。 2) 型钢:主有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3.5mm,一般杆件不宜小于2.0mm。 3) 铁合金: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3.0mm,一般杆件不宜小于2.0mm。 3 栏杆高度及立杆间距必须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规定。即多层住宅及以下的临空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中高层住宅及以上的临空高度不低于1.1m,楼梯楼段栏杆和落地窗维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高度不低于1.05m。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大于0.11m,采用非垂直杆件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爬的措施。 4 栏杆设计除应明确式样、高宽尺寸、材料品种外,还应有制作连接和安装固定的构造详图以及明确杆件的规格型号及壁厚等。 5 砌体栏杆压顶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压梁,并与主体小立柱可靠连接。压梁高度不应小于120mm,宽度不宜小于砌体厚度,纵向钢筋不宜小于4φ10。 9.4.2 施工 1 金属栏杆制作和安装的焊缝,应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其焊缝应饱满可靠,不禁点焊。 2 预制埋件或后置埋件的规格型号、制作和安装方式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主要受力杆件的预埋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4mm,宽度不应小于80mm,锚 筋直径不小于6mm,每块预埋件不宜少于4根钢筋,埋入混凝土的锚筋长度不小于100mm,锚筋端部为180°弯钩。当预埋件安在砌体上时,应制作成边长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 预制块,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20,将埋件浇筑在混凝土预制块上,随墙体砌块一同砌筑,不得留洞后塞。 2) 主要受力杆件的后置埋件钢板厚度不小于4mm,宽度不宜小于60mm;立杆埋件不应小于两颗螺栓,并前后布置,其两颗螺栓的连线应垂直相邻立柱间的连线,膨胀螺栓的直径不宜小于10mm;后置埋件必须直接安装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上,已装饰部位应先清除装饰装修材料(含混凝土和水泥找平层)后才能安装后置埋件。 3 碳素钢和铸铁等栏杆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除锈后应涂刷(喷涂)两度防锈漆和两度及以上的面漆。 9.5 玻璃安全度不够 9.5.1 玻璃栏杆 1 设计 1)住宅工程和人流集中的场所严禁设计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栏杆。 2)不承受水平荷载的临空栏杆玻璃,应具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必须选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胶玻璃,其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临空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胶玻璃。室内非临空的栏杆玻璃,可选用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胶玻璃。 2 施工 1)临空栏杆玻璃安装前,应做抗冲击性能试验。试验方法详见附录A。 2)栏杆玻璃的镶嵌深度:两对边固定不小于15mm,四边固定不小于10mm,并用硅酮耐候胶封严。 3)螺栓固定:每块玻璃不小于四颗,螺栓直径不小于8mm,且是不锈钢或铜质螺栓。安装时,玻璃孔内和两侧均应垫尼龙垫圈或垫片,金属不得直接接触玻璃。 9.5.2 屋面玻璃和地面玻璃 1 设计 1) 屋面玻璃的厚度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第8.2.6条规定计算后确定,并应保证玻璃有足够的刚度,安装后,单块玻璃的挠度变形不宜大于L/400,且不大于2.5mm。 2) 承受荷载的地面玻璃厚度应按结构受荷载要求计算确定,其最小不应小于16.76mm。 3) 屋面玻璃必须采用安全玻璃一,当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采用夹胶玻璃。 4) 地面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胶玻璃。 5) 地面和屋面夹胶玻璃的夹胶厚度不应小于0.76mm。 6) 两边支承的屋面玻璃,应支撑在玻璃的长边上;地面玻璃必须四边支承,在型材上 的支承宽度不小于40mm。 7) 采用型材支承玻璃时,型材截面尺寸必须通过计算确定,其型材壁厚:铝合金型材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不应小于3.5mm。 8) 采用点支承式屋面玻璃时,必须选用不锈钢爪件。 9) 屋面玻璃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50mm。 2 施工 1) 支撑玻璃的结构或构架应进行专项验收,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玻璃安装。 2) 型材支承的屋面玻璃安装时,应先使用带溶剂的擦布和干擦布,将型材表面的污物清除干净。再用宽度不宜小于12mm,厚度不宜小于6mm的双面胶带将玻璃临时固定,然后在双面胶带的两侧,施打总宽度不宜小于6mm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玻璃间的缝隙宽度不宜小于10mm,嵌填泡沫棒后,施打厚度不小于5mm的硅酮耐候密封胶。 3) 点支承式屋面玻璃的玻璃板支承孔边与边的距离不宜小于70mm,支承头的钢材与玻璃之间,应设置弹性材料的衬垫或衬套,衬垫和衬套的厚度不宜小于1mm。 9.5.3 玻璃板隔断和门窗玻璃 1 设计 1) 玻璃厚度的选择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第6.1.2条的规定。 2) 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门窗: ①无框玻璃门,且厚度不小于10mm; ②有框门玻璃面积大于0.5m2; ③单块玻璃大于1.5m2; ④沿行街单块大于玻璃1.2m2; ⑤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⑥玻璃底边离最终装饰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3) 室内玻璃板隔断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0mm。 4 )落地窗、门和玻璃隔断等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栏。 2 施工 1) 玻璃安装时,玻璃周边不得有缺陷。 2) 玻璃不得直接与各种接触,必须设置橡胶尖支承垫块和定位垫块,严禁使用木质垫块。 3) 固定玻璃的钉子或卡件以及压条的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块玻璃不少于8个固定点。 4) 采用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时,应选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
10 屋面工程 10.1 找平层起砂、起皮 10.1.1 设计 1 水泥砂浆找平层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宜采用1∶2.5-1∶3的水泥砂浆体积配合比,水灰比应小于0.55。 2 松散材料保温层上找平层,宜选用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宜小于3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面积较大时,宜在混凝土内配置双向φb4@200mm的钢丝网片。 10.1.2 施工 1 水泥砂浆应用机械搅拌,严格控制水灰比,搅拌时间不应少于1.5min,随拌随用。 2 水泥砂浆摊铺前,基层应清扫干净,用水充分湿润;摊铺时,应用水泥净浆涂刷并及时铺设水泥砂浆。 3 水泥摊铺和压实时,应用靠尺刮平,木抹子搓压,并在初凝收水前用铁抹子分两次压实和收光。 4 施工后,应及时用塑料薄膜或草帘覆盖浇水养护,使其表面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7d。
10.2 屋面防水渗漏 10.2.1 设计 1 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倒置式屋面。 2 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厚度不应50mm,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缝宽不应大于30mm,且不小于12mm。刚性防水屋面 的坡度宜为2%-3%,并应采用结构找坡;混凝土内配间距100-200mm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应位于防水层的中上部,且在分格缝处断开。 3 柔性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宜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当采用刚性保护层时,必须符合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要求。 4 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 5 膨胀珍珠岩类及其他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排气系统。排气道 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即高出屋面的墙体和女儿墙)。 10.2.2 施工 屋面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经监理确认后组织施工。 1 卷材防水层 1) 基层处理剂涂刷均匀,对屋面节点、周边、转角等用毛刷先行涂刷,基层处理剂、接缝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料相容。 2) 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卷材表面清刷干净;热铺贴卷材时,玛啼脂应涂刷均匀、压实、挤密,确保卷材防水层与基层的粘贴能力。 3) 不应在雨天、大雾、雪天、大风天气和环境平均湿度低于5℃时施工,并应防止基层受潮。 4) 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环境和气候条件选用合适的防水卷材和铺贴方法,上道工序施工完,应检查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 卷材大面积铺贴前,应先做好节点密封处理、附加层和屋面排水较集中部位(如屋面与水落口连接处、檐口、天沟、檐沟、屋面转角处、板端缝等)细部构造处理、分格缝的空铺条处理等,应同屋面最低标高处向上施工;铺贴天沟、檐沟卷材时,宜顺天沟檐沟方向铺贴,从水落口处向分水线方向铺贴,尽量减少搭接。 6) 上下层卷材铺贴方向应正确,不应相互垂直铺贴。 7) 相邻两个幅卷材的接头相互错开300mm以上。 8) 叠层铺贴时,上下卷材间的搭接应错开;叠层铺设的各层卷材,在开沟与屋面的连接处应采取叉接法搭接,搭接缝应错开;接缝宜留在屋面或天沟侧面,不宜留在沟底,搭接无滑移、无挠边。 9)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搭接缝,宜用材料性能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10) 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各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应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应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2 刚性防水屋面 1) 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以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缝隙,并做柔性密封处理。 2)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应直接摊铺在砂浆基层上,与基层间应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可用纸胎油毡、聚乙烯薄膜、纸筋灰1∶3石灰砂浆。 3) 在出屋面的管道处与防水层相交的阴角处,应留设缝隙,用密封材料嵌填,并加设柔性防水附加层;收头固定密封,其泛水宜做成圆弧形,并适当加厚。 4) 在梯间寺号防水层之间应设置分隔缝,缝宽15-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上部铺贴防水卷材,离缝边每边宽度不小于100mm。 5) 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 ② 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2/3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1/3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 ③ 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等杂物。待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匹配的基层处理剂衬泡沫棒,分格缝上口粘贴不小于200mm宽的卷材保护层。 ④ 混凝土养护不小于14d。 3 屋面细部构造 1) 天沟、檐沟 ① 天沟、檐沟应增设附加层,采用沥青防水卷材时,应增设一层卷材;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或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时,宜采用防水涂膜增强层。 ② 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附加层宜空铺,空铺宽度不应小于200mm;天沟、檐沟卷材收头处应密封固定。 ③ 斜屋面的檐沟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屋面檐口处要空铺200mm,防水层的收头 用水泥钉钉在混凝土斜板上,并用密封材料封口,檐沟下部做鹰嘴和宽度10mm的滴水槽。 2) 女儿墙泛水、压顶防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女儿墙为砖墙时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的混凝土压顶下,如女儿墙较高时,可在砖墙上留凹槽,卷材收头应压入槽内并用压条钉压固定后,嵌填密封材料封闭,凹槽距屋面找平层的高度不应小于250mm。 ② 女儿墙为混凝土时,卷材的收头采用镀锌钢板压条或不锈钢压条钉压固定,钉距≤900mm,并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密;泛水宜采取隔热防晒措施,在泛水卷材面砌砖后抹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或涂刷浅色涂料,或粘贴铝箔保护层。 3) 水落口处防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水落口杯埋设标高应正确,应考虑水落口设防时增加的附加层和柔性密封层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 ② 水落口周围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并应先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涂料涂封,其厚度为2-5mm,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的凹槽,以便填嵌密封材料。 4)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② 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③ 变形缝内应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④ 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5) 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做成圆锥台,管道与找平层间应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箍昆,并用密封材料封严,具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管道根部500mm范围内,砂浆找平层出高30mm坡向周围的圆锥台,以防根部积水。 ② 管道与基层交接处预留200mm×200mm的凹槽,槽内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③ 管道根部周围做附加增加层,宽度和高度不小于300mm。 ④ 防层贴在管道上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附加层卷材应剪出砌口,上下层砌缝粘贴时错开,严密压盖。 ④附加层及卷材防水层收头处用金属箍箍紧在管道上,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11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1.1 给水排水及采暖管道系统渗漏 11.1.1 设计 1 室内给水、热水及采暖系统采用工程塑料管量,其明敷和非直埋敷设的管道,应明确伸缩补偿装置及支承的结构型式、设置数量和座标位置。 2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应注明管材、部件的温度特性参数、连接方式及规格。 3 采暖、给水及供应系统必须明确工作压力,排水系统应明确试验类别。 4 热水、采暖系统的供回水干管宜选用热镀锌钢管等金属材料。 11.1.2 材料 1 生活给水系统的管材、管件接口填充材料及胶粘剂,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2 给水、排水及采暖管道的管材、管件产品质保书上的规格、品牌、生产日期等内容与进场实物上的标注必须一致。 3 管材、管件进场后,应按照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其外观。管径、壁厚、配合公差进行现场检验,塑料排水管道与室外塑料雨水管道用材区别检查、验收;同时,按照同品牌、同批次不少于二个规格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用于管道熔接连接的工艺参数(熔接温度、溶接时间)、施工方法及施工环境条件应能够满足管道工艺特性的要求。 5 同品牌。同批次进场的阀门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能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为同批次进场总数的10%,且每一个批次不少于2只。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检验,有异议时,应见证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复试。 11.1.3 施工 1 给水管道系统施工时,应复核冷、热水管道的压力等级和类别;不同种类的塑 料管道不得混装,安装时,管道标记应朝向易观察的方向。 2 引入室内的埋地管其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当地冻土线深度的要求。管沟开挖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塑料管道垫层和覆土层应采用细砂土。 3 给排水管道穿越基础预留洞时,给水引入管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100mm;排水排出管管顶上部净空一般不小于150mm。 4 室内给水系统管道宜采用明敷方式,不得在混凝土结构层内敷设。确需暗敷时,直埋在地坪面层内及墙体内的管道,不得有机械式连接管件;塑料采暖管暗敷不应有接头。 5 管道暗敷设时,管道固定应牢固,楼地面应有防裂措施,墙体管道保护层宜采用不小于墙体强度的材料填补密实,管道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15mm,在墙表面或地表面上应标明暗管的位置和走向,管道经过处严禁局部重压或尖锐物体冲击。 6 当给水排水管道穿过楼板(墙)、地下室等有严格防水要求的部位时,其防水套管的材质、形式及所用填充材料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顶部必须高出装饰地面20mm,卫生间或潮湿场所的套管顶部必须高出装饰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间环缝间隙宜控制在10-15mm之间,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采用阻燃和防水柔性材料封堵密实。 7 管道在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时,管道系统应采取如下措施: 1) 在结构缝处应采用柔性连接。 2) 管道或保温层的外壳上、下部均应留有不小于150mm可位移的净空。 3)在位移方向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水平补偿装置。 8 水平和垂直敷设的塑料打消管道伸缩节的设置位置、型式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顶层烹排水立管必须安装伸缩节,管道出屋面处应设固定支架。塑料排水管伸缩节预留间隙可控制为:夏季,5-10mm;冬季,15-20mm。 9 塑料雨水管道系统伸缩节应参照室内排水系统伸缩节设置要求设置。 10 埋地及所有可能隐蔽的排水管道,应在隐蔽或交付前做灌水试验并合格。 11.2 消防隐患 11.2.1 材料 防火套管、阻火圈本体应标有规格、型号、耐火等级和品牌,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必须齐全有效。 11.2.2 施工 1 消灭栓箱的施工图设置座标位置,施工时不得随意改变,确需调整,应经消防部门认可。 2 消火栓箱中栓口位置应确保接驳顺利。 3 管道井或穿墙洞应按消防规范的规定进行封堵。
11.3 管道及支吊架锈蚀 11.3.1 施工 1 镀锌钢管当采用法兰连接时,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进行二次镀锌。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 2 室外金属支吊架宜采用热镀锌或经设计认可的有效防腐措施;室内明装钢支吊架应除锈,且刷二度防锈漆和二度面漆。
11.4 卫生器具不牢固和渗漏 11.4.1 施工 1 卫生器具与相关配件必须匹配成套,安装时,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固定,陶瓷器具与紧固件之间必须设置弹性隔离垫。卫生器具在轻质隔墙上固定时,应预先设置固定件并标明位置。 2 卫生器具安装接口填充料必须选用可白发拆性防水材料,安装结束后,应做盛水和通水试验。 3 带有溢流口的卫生器具安装时,排水栓溢流口应对准卫生器具的溢流口,镶接后排水栓的上端面应低于卫生器具的底部。
11.5 排水系统水封破坏,排水不畅 11.5.1 设计 1 室内的排水系统在受水口处,应注明水封的位置和选用的水封部件类型。 2 屋顶水箱溢流管和疏水管应设置空气隔断和防止污染的措施,并不得与排水管及雨水管相连。 11.5.2 材料 地漏和管道S弯、P弯等起水封作用的管道配件,必须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11.5.3 施工 1 排水管道应确保系统每一个受水口的水封高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当地漏水封高度不能满足50mm时,应设置管道水封,并禁止在一个排水点上设置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水封装置。洗面盆排水管水封宜设置在本层内。 2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严禁封闭透气口。 3 地漏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地面5-10mm,地漏周边地面应以1%的坡度坡向地漏,且地漏周边应防水严密,不得渗漏。
11.6 保温(绝热)不严密,管道露滴水 11.6.1 设计 1 给排水管道系统当敷设在可能出现结露场所时,应明确防结露的措施。 2 室外明敷管道保温(绝热)应明确防雨、防晒的措施,湿润区域的管道(绝热)应明确防潮措施。 3 应明确保温(绝热)材料的材质、规格、密度、厚度以及耐火等级。并且能够满足环境卫生的要求。 11.6.2 材料 1 各类保温(绝热)材料耐火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在进场后应对其材质、规格、密度和厚度以及阻燃性能进行抽检,同品牌、同批次抽检不得濒于个规格,有异议时,应见证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复试。 2 保温(绝热)管(板)的胶粘剂、封裹材料的阻燃和防潮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封闭保温(绝热)管材(板材)的胶带或粘胶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11.6.3 施工 1 保温(绝热)管(板)的结合处不得出现裂缝、空隙等缺陷,管道保温(绝热)材料在过支架的洞口等处,应连续并结合紧密。阀门和其他部件应根据部件的形状选用专用保温(绝热)管壳,确保阀门、部件与保温(绝热)管壳能够结合紧密。 2 室外管道保温必须防水性能良好,搭接应顺水,防潮层的叠合不得少于35mm。
11.7 采暖效果差 11.7.1 设计 1 应明确不同采暖区域的设计温度。 2 住宅工程内的热水采暖系统宜采用共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形式,分户独立系统入户装置应包括供回水锁闭调节阀、户用热量表,热量表前应设过滤器。 3 共用立管和分户独立系统入户装置应设在公共部位。 11.7.2 施工 1 采暖水平管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其他管道应避让采暖管道,当采暖管道被迫上下绕行时,应在绕行高点安装排气阀。水平管变径时应采用顶平异径管。 2 采暖系统安装结束、系统联运后,必须进行采暖区域内的温度场测定。
12 电气工程 12.1 防雷、等电位联结不可靠,接地故障保护不安全 12.1.1 设计 1 住宅电气工程接地故障保护应采用TN-C-S、TN-S或TT接地保护形式。在各区域电源进线处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各区域的总管等电位联结装置宜通过建筑物地下结构内设置的等电位联结装置(带)连接,并作用于全建筑物。 2 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预设局部等电位联结板(盒)做局部等电位联结,并应在设计平面图中标明所有外露、外部可导电部分与其联结。 3 在卫生间0-2防护区域内,不应有与洗浴设备无关的配电线路敷设,防护区域的墙上不应装设与配电箱等无关的用电设施。 4 有裸露金属部分的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2.4m时,应设置(PE)线保护。 5 设有地下人防有居住建筑,各防护区域内电源系统至少保证一路独立;当电源线路穿越其他防护单元时应有防护措施。 12.1.2 材料 1 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铜质材料,当铜质材料与钢质材料连接时,应有防止电化学腐蚀措施。 2 当设计无要求时,防雷及接地装置中所使用材料应采用经热浸镀锌处理的钢材。 12.1.3 施工 1 防雷、接地网(带)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坐标位置和数量进行施工,焊缝应饱满,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 房屋内的等电位联结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内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装置,保护(PE)线与本保护区内的等电位联结箱(板)连接可靠。 3 金属电线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等电位联结线连接可靠。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二处与接地(PE)或等电位联结装置相连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铜芯连接线,其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连接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应小于二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金属桥架(线槽)不应作为设备接地(PE)的连接导体。 4 在金属导管的连接处,管线与配电箱体、接线盒、开关盒及插座盒的连接处应连接可靠。可挠柔性导管和金属导管不得作为保护线(PE)的连接导体。
12.2 电导管引起墙面、楼地面裂缝,电导管线槽及导线损坏 12.2.1 材料 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结构内的电导管应选用中型及中型以上的绝缘导管;金属导管宜选用镀锌管材。 12.2.2 施工 1 严禁在混凝土楼板中敷设管径在于板厚1/3的电导管,对管径大于40mm的电导管在混凝土楼板中敷设时应加强措施,严禁管径大于25mm的电导管在找平层中敷设。混凝土板内电导管应敷设在上下层钢筋之间,成排敷设的管距不得小于20mm,如果电导管上方无上层钢筋布置应参照土建要求采取加强措施。 2 墙体内暗敷电导管时,严禁在承重墙上开长度大于300mm的水平槽;墙体内集中布置电导管和大管径电导管的部位应用混凝土浇筑,保护层厚度应大于15mm。 3 电导管和线槽在穿过建筑物结构的伸缩缝、抗震缝和沉降缝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12.3 电气产品无安全保证,电气线路连接不可靠 12.3.1 材料 1 进场的开关、插座、配电箱(柜、盘)、电缆(线)、照明灯具等电气产品必须具有3C标记,随带技术文件必须合格、齐全有效。电气产品进场应按规范要求验收。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有开关、插座、配电箱以及电缆(线)应见证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电气和机械性能复试。 2 安装高度低于1.8m的电源插座必须选用防护型插座,卫生间和阳台的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溅型 ,洗衣机、电热水器的电源插座应带开关。 12.3.2 施工 1 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 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 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座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4) 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电线;不同截面的导线采取续端子后方可压在同一端子与电气器具连接。 5) 接线应牢固并不得损伤线芯。导线的线径大于端子孔径时,应选用接续端子与电气器具连接。 2 配电箱(柜、盘)内应分别设置中性(N)和保护(PE)线汇流排,汇流排的孔径和数量必须满足N线和PE线径汇流排配出的需要,严禁导管在管、箱(盒)内分离或并接。配电箱(柜、盘)内回路功能标识齐全准确。 3 同一回路电源插座间的接地保护线(PE)不得串连连接。插座处连接应采用如下措施: 1)“T”型或并线绞接搪锡后引出单根线插入接线孔中固定。 2)选用质量可靠的压接帽压接连接。
12.4 照明系统未进行全负荷试验 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必须不小于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况1次,连续试运行时段内无故障。
13 通风与排烟工程 13.1 风管系统泄漏、系统风量和风口风量偏差大 13.1.1 设计 1 通风与排烟系统设计应明确系统设计总风量,每个送风口的送风量和回风量,风管系统应做阻力平衡计算。 2 排烟系统应明确每个系统开启风口的数量和每个排风口的排烟量。 13.1.2 施工 1 风管法兰结合应紧密,翻边一致,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密封 胶的性能应适合使用环境的要求,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3 风管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漏风量(漏光)检验。 13.1.3 风管系统调试 通风与排烟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有通风空调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进行调试,直至合格。
14 电梯工程 14.1 电梯导轨码架和地坎焊接不饱满 14.1.1 施工 1 高强度螺栓埋设深度应符合要求,张拉牢固可靠,锚固应符合要求。 2 门固定采用焊接时严禁使用点焊固定,搭接焊长度应符合要求。
14.2 电控操作和功能安全保护不可靠 14.2.1 施工 1 电梯接地干线宜从接地体单独引出,机房内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物体应单独与总接地排连接。 2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外部可导电的部分必须与保护(PE)线可靠连接。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地干线,不得串联连接后再接地。绝缘导线作为保护接地时必须采用黄绿相间双色线。 3 型钢应防腐处理并做接地,配电柜(箱)接线整齐,箱愉无接头,导线连接应按电气要求进行。回路功能标识齐全准确。 4 电缆头应密封处理,电缆按要求挂标志牌,控制电缆宜与电力电缆分开敷设。 5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6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配有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15 智能建筑工程 15.1 系统故障,接地保护不可靠 15.1.1 设计 1 应明确接地形式以及保护接地电阻值。 2 进入机房内的各种系统线路应设计防雷电入侵设施。 15.1.2 材料 1 建筑智能化系统保护接地必须采用铜质材料。如果是异种材料连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化学腐蚀。有线电视线缆宜选用数字电视屏蔽电缆。 15.1.3 施工 1 金属导管、线槽应接地可靠 2 机房地板(地毯)的防静电、室内温度和湿度应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15.2 系统功能应可靠,调试和检验偏差大 15.2.1 设计 1 电源线与智能化布线系统线缆应分隔布放,明确智化线缆与电源线、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 2 应明确各系统技术参数、使用功能、检测方法。 15.2.2 材料 1 家庭多媒体信息箱、语音、数据、有线电视的线缆、信息面板等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应对同批次、同牌号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箱以及线缆进行进场检验。 2 进场的缆线应在同品牌、同批次和规格的任意三盘中各抽100m,见证取样后送有资质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5.2.3 施工 1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2 智能化布线系统线缆之间及其他管线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导线连接应按智能电气要求进行,线路分色符合规范。接线模块、线缆标志清楚,编号易于识别。机房内系统框图、模块、线缆标号齐全、清楚。 15.2.4 系统检测 1 检测单位应有相应的检测资质。 2 系统检测项目及内容应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测前应编制相应检测 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 3 系统调试、检验、评测和验收应在试运行周期结束后进行。 15.2.5 验收交付 各系统功能、操作指南及安全事项等基本信息应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16 建筑节能 16.1 外墙外保温裂缝、保温效果差 16.1.1 设计 1 设计应采用成熟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2 外保温工程的密封与防水必须有构造设计图和节点详图。 3 基层墙体上应设置一道防水砂浆。 4 抗裂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mm,也不宜大于6mm。 5 保护层外侧宜再设置一道掺有抗裂纤维的防水砂浆。 6 优先选用弹性涂料饰面层;饰面层不宜选用粘贴面砖,当必须选用饰面砖,应按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6.1.2 材料 保温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复验。 16.1.3 施工 1 外墙外保温应按设计要求施工。采用松散材料施工时,应严格控制配合比,确保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板块保温材料时,应按设计或相应图集设置固定点,并应保证设计厚度。 2 凹出外墙面的各类管线及设备的安装必须采用预埋件直接固定在基层墙体上,预留洞口必须埋设套管并与装饰面齐平。严禁在饰面完成的外保温墙面上开孔或钉钉。 3 外墙预埋件或预埋套管周围应逐层进行防水处理。 4 外保温抗裂保护层采用玻纤网时,应在保温层表面先批刮1-2遍聚合物浆,再铺贴玻纤网,应使玻纤网居于抗裂保护层中部。 5 保温层与面层应粘结牢固,严禁空鼓、裂缝。 6 墙体热桥部位应单独进行处理,严禁与墙体混同施工,而降低热桥位置传热阻值。 7 外墙面砖作为保温系统面层时,应进行粘贴强度检测。检测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基体或加强层表面,深度一致。
16.2 外窗隔热性能达不到要求 16.2.1 外墙窗的玻璃宜采用中空玻璃。 16.2.2 外墙金属窗应有隔断热桥的措施。 17 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 17.1 工程资料 17.1.1 使用敛统一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或《建筑工程质量评价验收系统》软件。 17.1.2 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资料一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7.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 17.2.1 设计图纸审查机构对设计文件按附录B进行专项审查。 17.2.2 施工质量通病控制应按检验批、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查员、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在检验批验收时,应按本标准对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检验批验收记录的签字栏中,作出是否对质量通病进行控制的验收记录。 2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竣工工程验收时,应对质量通病控制进行专项验收,并按附录C的验收表格填写验收记录。 3 未执行本标准或不按本标准规定进行验收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附录A 临空栏杆玻璃抗冲击性能检验方法 目的: 检验玻璃的刚度、强度和安装的牢固性。 方法: 将60kg重的砂袋,用绳索悬挂在吊架上,吊挂点距砂袋中部的长度为1.5m,砂袋垂挂时紧贴试验玻璃的中央,向后拉起砂袋,砂袋绳索与垂直线夹角45°时,突然放掉砂袋,使砂袋的垂力自然撞击玻璃,连续3次无异常现象为合格。试验玻璃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固定。试验时,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派人参加,并做好记录和签章手续。检验时,按照表A.0.1进行记录。
表A.0.1 临空栏杆玻璃样板抗冲击性能检验表格
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设计专项审查表
附录C 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记录表 C.0.1 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应按表C.0.1进行记录 C.0.1 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记录表
C.0.2 竣工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应按C.0.2进行记录 C.0.2 竣工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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