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联手 时隔17年再向“住房”动刀! |
经济参考报消息,自1998年启动住房体制改革17年之后,我国将再一次对住房体制进行深化改革。
据权威人士透露,此次“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正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更进一步的探索。被称为“二次房改”的此次改革目标是调整住房结构,使居民住有所居。
“二次房改”将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分类保障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此次房改的方向是:建立市场与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体系,对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推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推出“市场配置、政策调节”的住房市场体系,从而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意味着每个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而是居民家庭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是居住完全自有的住房,也可以居住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也可以租住不拥有任何产权的住房。”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道。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住有所居”的目标来看,此次改革重点在保障住房,未来将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廉居和安居两类保障住房制度。
针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体系
针对低收入人群,主要的保障措施是公租房。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倪虹此前也表示,租赁型的保障房以后就是公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了原来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倪鹏飞认为,鼓励企业长期持有租赁型住房,向市场提供平价出租房;建立租赁与销售相互衔接的制度将是改革方向。
预计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的住房项目也将进行简并。此外,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还可考虑购买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7月1日起将在南京实施的住房保障新政中就有提到,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可考虑购买共有产权房。
针对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住房市场体系
对于中高收入的家庭,将通过政策上的调节,例如限购政策等,以及市场上的配置,由市场来解决他们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此次改革还将对房地产业进行重新定位
此外,此次改革还将对房地产业进行重新定位。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前期提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由此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提出一个新的定位,房地产业是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第一重要的是对民生的支柱作用,第二是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一改过去过度强调带动经济增长,而着眼于解决民生,是房地产业发展定位的重要转变。”
未来更多楼市新政或将落实
1、MBS将全面推行
2014年9月30日,中国央行、银监会首次出台通知,鼓励银行发行MBS(抵押支持债券);2015年5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的公告,MBS未来必将会全面推行。
2、房产税政策或将出台
之前传的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政策预计未来也将出台。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此前曾表示,房地产税开征的配套条件或于2017年左右出台。
3、住房保障将会实现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
2015年的3月5日,李克强曾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住房保障将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
4、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住建部此前就曾表示,允许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并将督促存量库存较高的城市出台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支持措施。
“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表示,随着保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和棚改的不断深入,棚改房源将不再局限于政府主导建设,符合接受保障的家庭可以到市场上购买,政府通过资金补贴实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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