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业务需注重把握三原则 |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20日透露,央行正在积极稳妥地加快推进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发放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关注个人信息如何在信息提供、采集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并为此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央行正抓紧整理、研究和吸收,完善相关制度安排。 陈雨露是在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APEC工商理事会共同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做出上述表述的。 陈雨露强调,在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中,我们强调注重把握三方面的原则。第一,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原则。征信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开展上应确保独立,防止利益冲突。开展业务要客观中立,不能受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等其他主体的支配。征信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不能与征信机构股东或出资人的其他业务相捆绑,不能成为股东或出资人谋取他利的手段。 第二,征信活动中的公正性原则。征信业务活动应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政治上的正确性。征信产品主要用来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违约风险问题,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既不能当作把人分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工具,也不能应用于某些低俗的社交活动,背离征信的本意。 第三,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原则。在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中,强调征信机构应从保护个人隐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角度出发,保持业务透明度,防止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不当加工和非法使用,防范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侵害,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当前,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征信市场规范发展,既面临着历史性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着不少的挑战。”陈雨露表示,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征信管理职能过程中,始终将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监管的核心理念,在“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着力完善征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监管的强度和有效性”、“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五个方面努力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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