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8月31日前各地应把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发改委,而后再由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定试点名单。进入9月,各省上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时限已过。哪些城市会被选为第一批受益者?入选理由为何?获批对地方的意义何在?
多省上报数量超规
从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联系到的几个省份来看,大多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上报任务。
江苏省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孙志高就表示,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已将拟定名单上报给国家发改委。
河南省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也按规提交了省级层面选择的试点。
只有山东省在此事上的口径不一致。该省住建厅城镇化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候选试点已在8月下旬上报,但该处副处长麻鹏飞却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领导还没签字,所以还没报上去,还在省里接受专家审议。”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省(区、市)选择的试点数量控制在4个以内。但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不止一个省的上报试点多于4个。
湖北省宜城市政府官网就公开显示,该省除确定将它纳入申报名单范围,另有武汉市、鄂州市、孝感市、仙桃市也一并入选,超出规定数1个。
甘肃省住建厅则早就表示“结合实际,初步确定兰州、庆阳、金昌、敦煌4市和凉州区黄羊镇、陇西县首阳镇、甘谷县磐安镇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4市3镇共7个。
孙志高也透露,虽然江苏省“基本按照规定上报了试点”,但数量上也“比四个多一点”。
“成了国家级试点,很多优惠政策就能‘不争自来’,国家的资金扶持也会倾斜,在这样的直接诱惑下,地方可能有‘多报几个,或许有破格增加机会’的念头。”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对以上几省明知规定上报数却“故犯”表示理解。“各市、镇也对试点的未来发展前景有深刻认识,所以应该纷纷积极向省里自荐,手心手背都是肉,省里也不好取舍,所以干脆交给国家去确定。”
人口是必要条件
对可由镇改市的建制镇,《通知》第四条明确了必须具备10万以上的人口量,但每个省政府考量的却不仅这一个条件。“第一批试点是要给未来全国推行新型城镇化起到示范作用和提供借鉴经验的,所以在选择上要纵横比较、多方衡量。”湖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陈敦旭说。
江苏省10万以上人口的建制镇有46个,数量居全国第一。但上报试点数不过是总数的零头,如何取舍?对此,孙志高回答:“我们选择的都是有特色的地方,要优先有所作为,就要独具吸引力。要既符合国家规定的共性,又要兼具地方特性,共性、特性重叠交融的地方才能入选,也才有机会获批。”
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江苏各市的特色都很鲜明、突出。如苏州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南通做好陆海统筹,无锡力塑“两型社会”,连云港起东西桥头堡作用,镇江作为与南京和扬州同城化试点……这样看来,上报名单中以上各地都有可能在列。
山东则在今年2月召开了全省城镇化会议,提出要选出10个县、市进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同时要求设区市优化空间结构、拓宽发展空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通知下发后,该省明示支持4个只辖1个区的市,把近郊市、县纳入行政范围,因此被上报的试点中,这4城中的一个或几个也有机会在列。
“镇改市”率先推进
《通知》五条内容中,建立多元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都是长期目标,只有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是短期内有实际可为的,因此,“镇改市”就成了近中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
“中国的城镇化现规模呈‘枣核状’——人口向特大城市和中小城镇流动聚集的趋势明显。但出于缓解城市压力和均衡发展的考量,现在国家已不鼓励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再扩容,因此可推想,中小城镇是未来吸纳人口的主力。前段时间户籍制度改革在中小城镇全面放开,也是这种大势的体现。”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学者王小卫分析表示,“现在国家又对地方下达了进一步深化城镇化的指令,那些中西部的小城镇将迎来快速发展的良机。”
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王建国也认为,“镇改市”可以使被改的镇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行政级别升级后,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也会随之改变,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会向城市看齐,被给予的土地指标、产业政策等也会更加优惠,还会吸引投资。另外,部分当下在大城市生活工作的人会选择结婚或退休后回到家乡,‘镇改市’也能为他们创造出更好的安居环境和社会保障体系。”
王建国认为,“对于镇改市,各级地方政府要有平和心态和清醒认识。原本的市不要认为镇与他们平起平坐后就会削弱它们的功能、摊薄它们的利益,应该破除本位主义,从大局出发,协同并进。但也并非所有的县都要改市和都能改市,不要单纯为了行政升级带来的利好而盲目改,要结合规划内容全面审视。”
他强调,“镇改市”不要随之增加过多行政部门,应研究进行机构职能合并整合,力争“三大一小”(即大市场、大产业、大经济、小政府)格局。